■旅游摔伤维权遇阻
高高兴兴地出国旅游,不料刚刚抵达就意外摔伤,这让江西南昌游客孙女士倍感郁闷。可让她更加感到郁闷的是,旅行社方面“担心影响行程安排”,对她的伤情置若罔闻,逼着她强忍疼痛跟随旅行团辗转多地,在异国他乡的宾馆及大巴车上度过了整个行程。
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姚红珍分析指出,孙女士的摔伤与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停车地点有关,当时是凌晨,昏暗的灯光及大巴车停靠在斜坡路面上,这都与孙女士的摔伤有一定的关联。法律人士指出,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的同时,应向游客提示危险,尽其所能消除威胁游客人身安全隐患,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否则,即使游客的伤亡系因自身过失,旅行社也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赔偿游客的相应损失。
———详见A4版《要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