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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汽车配件惹纠纷 补偿
作者:余卫 李少俊


  本报南昌讯 近日,江西省乐平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10月18日,乐平市个体驾驶员吴元林在某汽配店购买了一套海沃牌单油缸工程车汽车总成,价格为2.35万元,组装在自己的工程车上。10月21日晚,工程车行驶时发生翻车事故。经汽车专业人士现场查看,怀疑是单油缸总成有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车故障而翻车。在向汽配店索赔无果后,吴元林向乐平市工商局申诉,要求对海沃牌单油缸的总成进行质量检测,如确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要求汽配店赔偿损失。
  工商人员进行了调查,汽配店不能提交海沃牌单油缸总成的产品合格有效证明,且其店内没有可供抽样送检的同类产品,致使不能正常检测产品的质量问题。工商人员召集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汽配店一次性支付消费者补偿金1.5万元。 (余 卫 李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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