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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学费练了车就是不让考驾照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消费者说学费交了,车练了,驾校未组织考证,应该退款。驾校解释说,电话通知了,消费者不来参加考试,退全款不合理。发生在今年7月的一起学车消费纠纷,经辽宁省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消费者最终获得部分退款。近日,记者从新抚工商分局12315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3起学车消费纠纷,目前都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7月9日,抚顺市消费者罗先生到新抚工商分局12315中心申诉称,他于2月份在市内一家驾校报名参加驾驶员A3公交大客驾驶培训,当时交了6800元学费。驾校收款后安排了一次理论考试,并对罗先生进行了驾驶培训,但后来一直没有安排领证考试。罗先生要求退费,遭驾校拒绝。
  受理申诉后,工商人员到驾校了解情况。驾校负责人称曾经电话通知过罗先生参加考试,但罗先生没有来。罗先生表示,自己报名学车,就是要最终拿证,哪能不去参加考试,驾校的这种解释不合理。
  工商人员告知驾校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款。后经调解,考虑到罗先生已经参加了理论考试和驾驶培训,驾校愿意退还4850元学费。罗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新抚工商分局12315中心主任刘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起纠纷中,经营者收取了预付款6800元,就应该按照当初对消费者的承诺来履行,安排消费者进行培训和考试,不能找借口推脱。若无法完成学员的正常培训和考证,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把费用退还给消费者,退款比例可由双方协商。今年以来,由于油价上下浮动,以及学车领证考试难度的增加,多种因素造成学车费用的不确定性,该中心受理了3起因学费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除了罗先生的纠纷,还有两起因学车中途驾校涨价引发消费者的不满。由于驾校涨价理由并不充分,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后,制止了驾校随意涨价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成相关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针对学车消费纠纷,新抚工商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要选择规模大、实力强的驾校。在了解驾校的基本情况、硬件设施、公司资信等情况后再报名,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容易引发纠纷的条款,不要单纯听信广告宣传或道听途说。如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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