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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 阅读有学问
作者:戴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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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戴 岱

  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规格、有效期、储存要求、批准文号以及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那么,对于药品说明书中如此繁杂的内容,患者在用药前应如何阅读?重点阅读哪部分呢?对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药师司徒伟给我们做了解读。
  “很多患者在用药前首先会关注药物不良反应。看着那一长串儿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甚至会因为害怕而放弃用药。实际上,药物使用说明书上所列的不良反应,不是每个人都会发生,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与很多因素有关,如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饮酒等。”司徒伟说,目前,一些合资药品、进口药品都会在说明书上列出可能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哪怕很少见的情况也不例外。患者不要认为说明书上列了一大串不良反应,该药就不好、不安全,要知道“是药三分毒”,没有不良反应的药物几乎是没有的。在用药时出现不良反应,轻微而又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一边治疗一边观察,同时向医师及药师咨询,较严重的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司徒伟认为,患者在阅读药品说明书时还要注意药品名称。正规的药品说明书都有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化学名等,使用者一般只要弄清楚药品的正名(即通用名),就能避免重复用药,因为一种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这对于使用非处方药尤为重要,如果患者自行从药店买药,一定要判断自己的症状与药品适应症是否相符,可在药师的帮助下选择使用。
  药物的用法用量也很关键,这是正确用药的前提。据司徒伟介绍,不同的药物分别要求在饭前、饭后或饭时服。饭前指用餐前半小时服用,饭后指用餐后15~30分钟服用,饭时服指用餐的同时服用,遵照这些规定服药,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和避免不良反应。其次是药物的用量,应根据年龄不同而区别。说明书上的用量大都为成人剂量,一般18岁以上使用成人剂量,60岁以上老人通常用成人剂量的3/4,小儿用药量比成人少,可根据年龄按成人剂量折算,也可按体重或按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此外,说明书中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也应引起患者的重视。“慎用”指谨慎用药,必须使用时应密切注意有无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停药。药物慎用的对象多见于老年人、小儿、孕妇及心、肝、肾等功能有损害者。“禁用”指不能使用该药物,如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及皮试阳性的患者绝对禁用该类药物。“注意事项”主要是对服药和服药期间的相关要求。例如诺氟沙星(氟哌酸)宜空腹服,并多饮水,服药期间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因为该药可引发光敏感性皮炎。服速效伤风胶囊时,避免高空作业及驾驶工作等。注意事项还包括对自身疾病不利的地方,以及忌用的食品和药物。对必须在服用一段时间后定期做特殊检查的药物,要遵照医嘱,以便在医师指导下调整用药量或决定是否继续用药。司徒伟强调,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应在药师的指导下搞清楚这些药物是否可以一起使用,以避免因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引起不良反应或导致药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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