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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含羊绒20% 实测为零
重庆小林公司宣布召回“暖馨羊绒被”
作者:刘文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重庆市市民邓虎、余定勇购买155件重庆小林被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小林公司)生产的“暖馨羊绒被”,捐赠给贫困山区留守儿童过冬,没想到羊绒被中竟然没有羊绒,经权威机构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重庆市工商机关已查扣涉案批次产品。小林公司于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紧急召回涉案产品。

买羊绒被送贫困学生过冬

  邓虎、余定勇告诉记者,他们一向关注贫困山区的留守儿童,2012年,重庆遭遇30多年来最寒冷的冬天,他们想到山里的留守儿童棉被单薄,便于11月20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小林寝饰专卖店,购买了20床小林公司生产的暖馨羊绒被,捐献给了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两所小学的留守儿童。城厢镇政府及两所小学共同盖章出具了20床羊绒被收条,并为邓、余二人颁发了爱心证明。
  从第一批羊绒被送出到12月3日,邓、余二人分5次在重庆市解放碑两家商场的小林寝饰专柜,购买了135床暖馨羊绒被,加上之前捐献的20床,总共155床。按照计划,这批羊绒被将全部送给贫困山区学生。

羊绒被不含一丝羊绒

  邓、余二人告诉记者,“小林寝被”是重庆著名商标,小林公司是重庆家纺业的龙头企业,其产品质量肯定有保证。他们购买这批羊绒被时,经销商正在搞促销,原价每床1049元,优惠价为299元,样品吊牌及标签均标明填充成分中,羊毛含量为80%、羊绒含量为20%。
  就在准备将第二批羊绒被送往山区的时候,他们偶然得知这批羊绒被质量有问题,便拿着45床羊绒被到小林公司讨说法,要求10倍的赔偿,并希望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遭到拒绝。于是,他们又拿着90床羊绒被到重庆市工商局渝中区分局举报。渝中区工商分局委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对羊绒被进行鉴定,结论为:羊绒纤维含量为0,羊毛纤维含量为100%,样品填充材料成分含量使用说明项目,不符合FZ/T81005-2006(纺织行业标准)标准要求。
  渝中区工商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戴鹏向记者解释说,受检验的羊绒被“真实含量与标识不符”,属不合格产品。凭借这份鉴定报告,工商执法人员对小林公司仓库中剩余的80床暖馨羊绒被进行了扣押,加上邓、余二人上交的90床,总共扣押了170床。

小林公司召回暖馨羊绒被

  据小林公司负责销售的总经理林良直介绍,这批羊绒被是该公司委托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家纺企业加工的,对方交付产品后,公司要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才送到商场销售,“就我们抽检的情况来看,产品没有问题”。对于四川纤维检验局出具的鉴定报告,林良直说,有可能某些批次产品存在标识不符,他承认公司有责任、工作有疏忽,产品标注有误。
  小林公司市场部一位刘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就公司掌握的信息,邓、余二人都是专业打假人士,普通消费者不可能购买155床羊绒被,他们当初提出10倍的赔偿要求,公司无法接受。
  对此,邓、余二人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我们是在购买了155床羊绒被后才得知产品质量可能有问题,小林公司作为重庆知名企业,将不含羊绒的羊毛被虚假宣传为羊绒被,这种欺诈行为就该受到重罚,这是我们提出10倍赔偿的原因”。
  渝中区工商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戴鹏告诉记者,经调查,小林公司确实和江苏南通一家公司有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加工被子含20%羊绒、80%羊毛。单从合同而言,小林公司也算是受害者。但消费者购买的是小林公司的产品,小林公司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工商机关还要对小林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调解,邓、余二人与小林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小林公司依法按“退一赔一”原则给予赔偿。
  1月10日,小林公司就该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小林公司销售总经理林良直首先向消费者表示深深的歉意,接着介绍说,经过公司自查等流程,认定目前只有“暖馨羊绒被”出现了标识不符的问题,该批次产品其余40多项指标都是合格的,并不影响正常使用。该批次产品是2012年10月生产的,数量不多,总共销售了几百床,目前已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并立即召回已售产品。凡是购买了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均可到小林寝饰各专卖店办理退换货手续,该公司依法承担退一赔一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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