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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消委会创新开展金融消费维权工作
作者:刘铭 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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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晚会现场 自 消/摄

■本报记者 刘 铭

  回顾四川省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2年的工作,“创新维权”是最好的概括,在全省率先成立自贡市消委会金融消费专业委员会,依托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每一项工作创新都突出实效,得到了分管副市长的赞许。
  消费者姜某几年前在当地某银行办理了电话代扣缴费业务,后来电话停机却忘记取消该项业务,银行多扣费695元。姜某到银行询问,营业员称一切责任储户自负。后经自贡市消委会协调金融消费专业委员会调解,银行退回了多扣的费用。
  自贡市消委会秘书长项群告诉记者,2012年全市消委会共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8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金融消费专业委员会功不可没。
  去年6月,为了加大金融消费维权力度,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依托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保护中心,成立了自贡市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负责调解金融消费纠纷,开展金融消费知识宣传。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还制定了《自贡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公布了金融机构投诉电话,同时加大对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了4起乱收费行为。
  自贡市副市长未也对此批示道:“成立金融消费专业委员会是消费维权工作的一大创新,有利于促进和谐金融消费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稳定。”
  针对时有发生的老年消费者投诉,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依托老年大学建立了消费教育基地,通过现场演示、图片展示、案例分析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平台。自贡市副市长未也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用大,意义深。老年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建立,是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为推进‘五个自贡’建设的一项重大民生举措,值得肯定和推广。”
  2012年“3·15”期间,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消费者代表和媒体记者到超市和食品企业,对食品流通和生产环节进行了消费体验。
  在超市的奶粉、鲜食区等专柜,体验代表对食品出厂日期、批号、检测报告、卫生措施等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品尝了部分食品和饮料。代表们向超市管理人员提出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建议,希望把好进货关,做好台账,真正让消费者放心和满意。在食品企业,代表们参观了生产车间、包装车间、霉菌区、豆瓣区和泡菜区,亲口品尝了坛中泡菜。消费体验结束后,自贡市人大代表彭光全表示,“这一活动的形式非常好。”
  据介绍,去年3·15期间,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集中开展了14项活动,并首次举办“消费与安全”3·15大型主题晚会,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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