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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犍为县农民足不出村就可消费维权
作者:卞涛 刘铭


  本报成都讯(卞 涛 记者 刘铭)工作创新在于不断提高消费纠纷处理能力,提升维权效能。四川省犍为县消委会就是这样一个能处理疑难投诉、会化解复杂纠纷的基层消委会。
  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的代言人,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犍为县消委会始终秉承这一宗旨,每年处理各种消费纠纷200余件,一直是乐山全市消费者组织的排头兵,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消协系统先进单位,是犍为县维稳先进单位。
  围绕提高维权效能,犍为县消委会不断创新求变,建立健全了“县协会-乡镇分会-村级维权联络站(维权站)”三级维权组织,设立分会37个,村级12315维权联络站和315消委会维权站236个,落实了专门人员,建立工作规程,实现了一般纠纷处理不出乡村,重大投诉不出县的目标。
  全县建立了企业先行协商和解制,在通信、超市、水电气等企业设立消费纠纷和解站118个,在旅游景区设立维权站5个;成立犍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纠纷3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万余元;与物价、质监、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消费纠纷处理联动机制,做到了消费纠纷处理无缝衔接,改变了消委会或工商机关单打独斗处理消费纠纷的局面。
  犍为县消委会注重消费教育,开展事前预防,扎实开展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进”活动,每年开展国民消费教育专题讲座8次以上;推进消费维权约谈制,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主动约谈企业或行业负责人,点评存在的问题,敦促整改,预防纠纷发生;注重典型引导,标杆示范,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履行企业责任,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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