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以打折名义私扣节能补贴 4S店偿付3000元
作者:张恒 罗原丽


  本报大连讯(罗原丽 记者张恒)日前,记者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采访了解到,产品质量、合同订立和售后服务成为近期的汽车投诉重点。
  据了解,甘井子区消协辖区有60多家汽车4S店,是大连市汽车服务企业最多的一个区,2012年度,甘井子区消协共处理158件汽车消费投诉,解决率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数据显示,投诉纠纷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合同订立和售后服务三个方面。
  记者从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公布的2012年汽车消费投诉案例中发现,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非常突出。2012年7月,消协接到消费者朱女士投诉,称2012年6月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发现下雨时后备箱漏水。经检查4S店工作人员确认是质量问题,但对方只同意给予维修并赠送一次保养,消费者要求给予适当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后经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赔付消费者2万元,并赠送5次常规保养,发动机保修期延长一年。
  甘井子区消协负责人表示,产品质量问题在汽车投诉案例中占有较高比例,“但除了维修、更换零部件外,很少有成功的退车案例。这是因为国家尚未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以及还存在检测、鉴定难等问题。”
  消协接到的汽车投诉还有一类是购车人全款已付,销售方却迟迟不给合格证,致使消费者至今无法上牌照。据消协工作人员反映,类似投诉涉及的4S店有四五家之多,提醒购车人应在确认经营方出具完整手续的情况下再付款。
  而消费者鲍先生去年8月份在大连国际车展上购买了一辆8.9万元的汽车,讨价还价后,最后以8.6万元成交。鲍先生所购车型本是享受国家节能补贴的1.6升排量以下车型。然而他到4S店领取3000元补贴时,经营者却称已经给他打了折,为其省了3000元钱,所以就不能再给补贴了。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不能用所谓的打折克扣消费者应当享受的国家补贴。经调解,经营者最终返还了鲍先生应得的3000元国家补贴。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汽车·热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以打折名义私扣节能补贴 4S店偿付3000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