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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泊林小镇小区交房3年未验收
产权证“难产”
作者:李洪涛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房地产‘国五条’的实施将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可是我现在想卖房也卖不出去啊。”近日,吉林省辽源市泊林小镇小区居民刘先生说,他打算卖掉现在的住房再买一套面积更大的新房,但因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根本卖不掉。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小区虽然已经交房3年,但至今仍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无法办理产权证。
  不久前,记者来到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的泊林小镇小区时,几位业主正准备前往售楼处打听何时能够办理产权证的消息。
  一位业主向记者介绍了他的购房经历。泊林小镇小区是由辽源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2007年4月开盘销售,当时那还是一块空地,但开发商的宣传已是铺天盖地,辽源市到处都可以看到泊林小镇的宣传广告,吸引了众多购房者。”开发商售楼时在合同中承诺2008年7月31日交房。
  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很多购房者来到该小区准备办理手续,才发现小区还是一个大工地。“更让大家担心的是,当时工地已经停工多日,只有几个看门的人。大家找到售楼处询问情况时,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寒来暑往,一晃两年又过去了。其间,购房者多次找到有关部门投诉,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2010年6月,开发商突然贴出通知,要求购买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否则后果自负。那时候,小区配套设施还未完全建好,随处可见堆积的建筑垃圾。
  “如今,入住已经快3年了,大家一直在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却总是没有结果。”
  业主范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上面显示合同签订日期为2007年7月15日,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直到2010年6月5日,我才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晚交房近3年。”范先生告诉记者,他拿着购房合同找开发商要求支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时,开发商却根本不理会。“这时我才发现,开发商和我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处是空白的。”范先生说,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工商局监制的格式合同,违约条款本应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协商填写,但开发商在签合同时故意将此项空出,而他也没有仔细审阅。
  据了解,目前泊林小镇小区已有1000多住户入住,二期工程还在建设中。
  就业主反映的产权证“难产”问题,记者来到该小区售楼处,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值班。当问及产权证一事时,一名工作人员称现在还不能办理,也不知道何时可以办理。记者询问开发商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随后,记者与辽源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取得联系,获得了泊林小镇小区开发商——辽源市和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然而,记者多次拨打电话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玉轩联系,其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几经周折,记者与该公司股东郑国利取得联系。郑国利称自己已经不在公司工作,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玉轩很长时间没见面了,对泊林小镇小区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证一事不了解。
  针对泊林小镇小区购房者3年来无法办理产权证一事,辽源市房屋产权管理处负责人王军表示,该小区的购房者之所以办理不了产权证,是因为目前该项目还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辽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陈站长也向记者证实,泊林小镇小区业主目前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证,主要是因为小区没有通过竣工验收。谈到因何没有通过验收时,陈站长表示:“泊林小镇小区的情况挺复杂,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没验收主要还是因为不具备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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