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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 小额纠纷可诉前联调司法确认
作者:叶华新 张志军 黄劼


  本报广州讯(叶华新 张志军记者黄 劼)对小额合同消费纠纷,能不能避免双方法庭相见的尴尬局面,找出另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途径?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广州市荔湾区工商、法院联合构建了“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对金额1000元到20万元的合同及消费纠纷,由法官、工商或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庭前进行联合调解,调解书获得司法确认。
  据了解,2012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广东省、广州市“两建”工作部署,广州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等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重点在广州市荔湾区探索开展了“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的探索工作。广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设立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济纠纷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室派驻点”,主要任务是指导荔湾工商分局所属的工商所处理争议金额在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合同纠纷、消费纠纷。
  记者了解到,“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机制的具体做法为:由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书记员和工商机关执法人员(或消委会工作人员)对诉至法院的上述小额合同、消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不收费)。调解书经司法确认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该做法的特点是实现了司法前移,增强了调解工作的法律公信力,降低了行政成本。在处理“力美健中八店”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既不办年卡又不退款的群体维权事件中,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和工商机关就采取了诉前联调、司法确认的工作方式,对18宗申诉进行调解,结果成功调解16宗,终止调解1宗,消费者撤诉1宗,调解成功率达94%,其中12宗进行了司法确认,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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