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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局
问题“周大生”要无条件退货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央视“3·15”晚会对周大生等部分黄金专柜销售不达标千足金饰品一事进行了曝光。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对此高度重视,已发布公告要求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对曝光的同一批次千足金黄金饰品无条件退货。
  安徽省工商局提出以下4条处理意见:一是对故意售假的,各地工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成销售者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二是消费者对非同一批次千足金黄金饰品质量有疑虑的,可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申请担保检测,合格的由消费者承担检测费,不合格的由销售者承担检测费,并无条件接受消费者退货。三是责成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对安徽境内所有周大生店(柜)要把好进货质量关、售后服务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四是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依据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及时约谈经营者,发布各类消费警示,提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等商品时要注意鉴别真假,保留购物凭证,发现有问题的珠宝饰品可通过当地12315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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