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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了开错了麻烦大
作者:孙薇 张恒


    

■孙 薇 本报记者 张 恒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在近期受理的投诉中,涉及发票的纠纷比较多,有的是消费者丢了发票,有的是开错了发票,还有的是没有开发票。

购物后发票弄丢了

  前不久,陈女士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套化妆品,用了两天出现过敏状况,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拿着医院开具的化妆品过敏证明,陈女士找到了商家要求退货。商家承认是自己销售的商品,但要求消费者出具发票后方能退货。此时,陈女士发现自己的发票不见了。没有发票退不了货,陈女士向消协请求帮助。
  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能出示购物发票,难以证明与经营者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不能享受“三包”待遇,无法向商家要求退货。但是有以下情况,仍可以要求经营者或厂家履行义务: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有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按照相关规定退货;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陈女士这种情况,商家承认是自己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给予退货。

发票错写户名

  张先生在一家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款洗衣机。交款时,收款员问其发票户名时,张先生随口说了单位的名字。几天后,送货上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商品的保修期不一样”,他就到商场要求更改为个人发票,商场不同意。张先生向消协请求帮助。经多次协商,商场给消费者更换了个人发票。
  消协提醒:通常生产厂家对单位购买、在公共场所使用的商品的“三包”承诺,低于一般的规定。个人在购买商品时,应该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私下交易没有发票

  张女士在一家商场看好了一双女式皮鞋,价格598元。她悄悄拉着营业员说:“我不要发票,直接给你现金,就再便宜些吧。”营业员最后以500元卖给她。谁知穿了不到一周,鞋的侧面就开胶了,张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鞋。商场表示没有发票,无法证明该鞋是商场销售的商品。张女士向消协求助。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营业员违反商场规定,私下同意收取货款销售商品,商场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经调解,商场给予换货,有关费用由营业员承担。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遵守商场的交易规定,不要贪图便宜私下与售货员进行现金交易,以免商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因缺少购物凭证而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贴心提示

发票应保管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由此可见,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经营者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消费者购物的证明,证明了销售者和消费者建立购销合同关系。购物时取得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妥善保管好发票等有效凭证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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