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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市调查显示
残疾人期盼无“障碍”消费
作者:周琴 薛庆元


    ■周 琴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残疾人消费者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消费权益保护状况如何?近日,江苏省启东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该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消费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渴望在消费中享受平等的待遇,而在实际消费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障碍。
  据介绍,本次调查由启东市残疾人消费维权服务站组织残疾人消费维权志愿者,随机上门调查该市250名残疾人。调查内容包括残疾人有无独自外出消费经历,残疾人消费中遇到的障碍、残疾人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残疾人旅游消费需求、公共交通工具上是否提供固定残疾人辅助工具的专用设施或设立残疾人专用座位等。
  调查结果显示,38.2%的残疾人有独自外出消费经历,其余则无。由于生理的缺陷,导致其外出消费遇到更多障碍。残疾人消费中遇到的主要障碍中,选择“环境障碍”的达49.7%,“本能障碍”的为29.8%,“交流障碍”的为20.5%,可见环境障碍因素成为主因。据分析,环境障碍来源于社会对残疾人造成的无形障碍和建筑设施等构成的有形障碍。就有形障碍而言,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度仍较缓慢;就无形障碍而言,市场上关于残疾人消费信息的出版物和网络资源相对匮乏,影响到残疾人自主消费的积极性。
  调查显示,残疾人对物质环境无障碍的具体要求中,希望“道路、公共建筑物、公共交通工具和居住区方便残疾人自主安全地通行和使用”的占30.7%、“道路方便坐轮椅者、持拐杖者通行”的占24.2%。残疾人对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具体要求中,希望“政府和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能无障碍地获得信息”的占28.1%、“公共图书馆应创造条件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的占27.7%。
  在生活中,残疾人携带轮椅登机遭拒以及到餐饮场所就餐被拒之门外等事件仍有发生。调查结果表明,54.9%的残疾人反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公平、不平等”,而残疾人非常渴望融入社会,消除歧视。33.7%的残疾人对于旅游出行“非常愿意”,44.1%有旅游经历。
  残疾人出行对各类交通工具的需求调查中,“火车”占42.4%,“汽车”占37.6%,“飞机”占15.1%,“其他”占4.7%。交通工具中残疾人专用设施缺失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轮椅车残疾人对此反映强烈。反映乘坐飞机无固定的残疾人专用座位的达77.9%、无固定辅助工具专用设施的达83.5%。乘坐高铁或动车时无固定的残疾人专用座位的达81.8%、无固定辅助工具专用设施的达83.5%。认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残疾人专用座位“非常有必要”的达65.8%、“有必要”的达32.9%。
  为了给残疾人创造一个平等的无障碍消费环境,启东市工商局、市消协、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议:
  一是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消费场所配备助残设施、助残产品。通信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技术服务、产品。经营者应当利用网络、公共媒体平台公开价格、承诺、商品、服务信息,提高残疾人的自助能力,提高消费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完善。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纳入国家法律调整,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速度。对现有的关于保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尤其是残疾人和残疾人团体的意见,要进一步细化并增强操作性。
  三是增加消费优惠项目。残疾人的经济水平仍然难以承受档次较高的旅游等消费服务。因此,他们对商品、服务的性价比更为关心,建议在车票、旅游景点门票、服务业手续费等方面给予残疾人更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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