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高息承诺 非法吸资“诱人午餐”不好吃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拿着已经到期一年多的借款合同书,家住西安市文艺路的李女士不知道该去哪儿要回本钱,更别提当初承诺的800元红利。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这种承诺高息贷款,吸取民间资本的骗局进行专项研究。
  李女士今年70多岁,退休多年后手里积攒了几万元。2011年,她听朋友说有个公司正在筹钱准备开发房地产,承诺的红利很诱人。“当时说1万元借半年就给800元红利。”李女士想着半年时间不长,而且红利比存银行利息高,就带着2万元和朋友来到了这家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到期后我们就去找,结果公司早就搬走了,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李女士说,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老人还有上百名。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承诺支付的月利率高达2%至10%不等,相当于银行利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并且在初期及时兑付以获得信任,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计风险,纷纷加入其中。二是大肆宣传这种集资无风险,高回报等优点,诱使存款者不断投钱,并发动亲朋好友“存款”,使存款数额猛增,风险加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高潮说,该院已经成立课题组,加大对吸收民间资本的法律研究。任高潮表示,基层法院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对相关刑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的条款和内容,以及对这类案件如何定罪和量刑,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执行。如不准确分析和把握立法的本意、研究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就会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定罪、量刑上产生漏罪和罪与罚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出现,可能会造成审判机关对国家金融秩序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发生。
  同时,警方也提醒企业和消费者,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不要受高额利息的诱惑,以免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如果消费者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要及时报案。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法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高息承诺 非法吸资“诱人午餐”不好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