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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市
对比体验监督优化农村消费市场
作者:宋东海 郑铁峰


    ■宋东海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日前,浙江省上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农村消费维权义工、农村小食杂店经营者,实地体验部分集镇规范商场超市及农村小食杂店,对购物环境、商品摆放、制度规范、标签使用、纠纷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对比体验。
  据介绍,此次对比体验,从5方面展开比较:
  在购物环境上,规范的集镇商超环境宽敞、地面整洁;不规范的农村小食杂店购物环境相对狭窄,地面清洁度不高。
  在商品摆放上,规范的集镇商超商品摆放整齐,门类清晰;不规范的农村小食杂店的商品摆放比较凌乱。
  在制度规范上,规范的集镇商超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各项制度都健全,台账登记清楚、详细;不规范的农村小食杂店的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制度不够规范,台账登记杂乱。
  在标识标签上,规范的集镇商超商品全部明码标价,购买商品有凭证;不规范的农村小食杂店商品明码标价不齐全,有些商品标价比较模糊,标签使用不够完整,且购买商品大部分没有凭证。
  在纠纷处理上,规范的集镇商超基本都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消费纠纷自行处理能力较强;不规范的农村小食杂店遇到消费纠纷,只能依靠传统渠道调处,自我化解能力不足。
  通过体验,农村维权义工和小食杂店经营者对经营环境优化、商品规范陈列、各类制度台账落实等有了直观感受,强化了农村义工监督能力,促进了农村小食杂店整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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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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