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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理念根植于消费者心中
江苏省扬州市消协分类开展消费教育效果好
作者:刘骐毓 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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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扬州市首届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受到学生欢迎

■刘骐毓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按照“一批基地、一支队伍、一套课件”的思路,有条不紊地加强软、硬件建设,面向不同消费群体分类开展消费教育,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努力把消费维权理念根植于消费者心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让特殊孩子不“特殊”

  “去年秋天,我在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因为视力差,看不清楚生产日期。我咬了一口,一嘴的霉味儿,气得我想找店老板理论,可大家都劝我说,找了也没用,我就放弃了。”4月25日,扬州残障少女贺琴讲述了她的消费遭遇。在上了一堂特殊的消费教育课之后,她的观念发生了转变。
  当天,一堂以“热爱生活科学消费”为主题的公开课,在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讲了。学校的报告厅里,坐满了200多名残疾孩子。讲课老师结合提问、游戏等方式,向学生们教授如何做到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引起孩子们极高的热情。现场还有特聘的手语讲师,对整个活动进行了手语同步翻译。
  一个小时的活动结束后,记者找到贺琴,她略显羞涩却语气坚定地说:“以后,我在消费时遇到问题再也不会自认倒霉了,因为今天我学习了维权知识,知道了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当天成立的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是扬州市消协推动建立的全市第126个消费教育基地,主要面向视听障碍的学生开展消费教育。“分类教育是我们一直以来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就是让他们在消费维权时不再‘特殊’,给他们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扬州市消协秘书长戴蓉说。

志愿者活跃在基层

  在着力搭建教育基地平台的同时,扬州市消协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招募令,一批热衷公益事业、具备师资素养的志愿者加入,组建了消费教育讲师团,讲师团成员已从最初的60多人发展到111人。
  戴蓉介绍说,126个消费教育基地分布在全市各地的社区、村组、学校和大型商贸企业。每个教育基地的背后都活跃着一群志愿者,他们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不仅保障了讲课场所,更承担了大量的组织工作。
  由于职业差异,讲师团成员对消费维权的认知各有不同。为了保证讲课质量,统一授课内容,扬州市消协专门制作了消费教育课件,并针对市民、农民、青少年等不同群体进行了细分,设计出32套内容各有侧重的课件,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例如,针对老年人,侧重介绍保健品、装修和基础维权知识;针对农民,以家电下乡、农资器具为主;针对青少年,则以消费理念引导、消费常识的教授、维权能力的提高为重点。
  此外,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教育,扬州市消协与扬州大学联合共建了诚信经营教育基地,在全省率先利用高校教学人才进行消费教育培训。

在实践中学习知识

  为了使消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扬州市消协不断创新消费教育形式,根据消费者的特点,尤其青少年的认知规律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知识教育。“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我们主张在传统教学模式基础上,寻找突破口,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实实在在地获得知识。”戴蓉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在扬州市消协指导下,各地的消费教育形式不断丰富,将社会实践活动纳入进来,让消费理论知识变得生动起来。
  学校门口摊贩的零食能不能买?零花钱该怎么花?在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的一堂消费教育课上,这些消费知识并没有从老师的口中说出,而是通过快板、小品、歌曲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学生们在节目表演、现场讨论中得到了答案,激发了学习热情。
  扬州市广陵区新坝小学是一所乡镇学校,其中2/3的学生是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他们必须学会自己购物。扬州市消协和学校组织学生进超市开展购物体察活动,根据学生们在现场选购商品的情况,由老师逐一点评,让他们在消费实践中获得真实的感受,掌握购物技巧,学习消费维权知识,避免一些日常消费中不易察觉的误区。
  据了解,在扬州市消协的引导下,这些生动活泼的消费教育方式,在各个学校日益盛行,成为深受学生喜爱的社会实践活动。

强化消费维权理念

  消费教育进校园、校园维权联络站、维权志愿团……随着一件件消费教育举措的落实,扬州市青少年消费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去年以来,扬州各地消协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展开紧密合作,将消费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有机结合,纳入教育规划和学校教学计划中,使得青少年消费教育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戴蓉介绍说,去年下半年,扬州市消协在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联合教育部门举办了首届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在为期6个月的考察活动中,学生们通过对生活中的消费热点、消费现象和消费文化进行认知和思考,形成原创考察报告90件,以电视片、视频、漫画、文本等形式表现出来,受到好评。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消协在盘点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时,发现在全年的消费投诉中,最低金额消费投诉的主角是一名小学生。去年6月,该市一名小学生花5角钱买了一袋辣条后,感觉辣条有问题,打电话向扬州市消协投诉。经调解,店家对辣条作了退货处理,该小学生得到了5角钱的补偿。
  “这是消费争议金额最小的一起投诉,意义却不小,5角钱看似微不足道,但消费者的权益不可侵犯。”戴蓉说,在消费教育工作中,让她感受变化最多的属学生群体,如今很多学生已经成为消费知识的传播者,不但懂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还帮助他人避开消费陷阱。今年,扬州市还准备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除了中小学生,还要向大学生群体延伸。
  (本文图片由扬州市消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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