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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局长面对面
把消费大维权工作做实做出成效
——访新疆五家渠市工商局局长张浩
作者: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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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覃 辉

  近年来,新疆五家渠市工商局充分结合兵团特点和体制,倾力打造责任工商,从理念、机制和措施上,全力保障和有力推进消费大维权,将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做实。记者近日采访了五家渠市工商局局长张浩。
  问:2011年10月10日,新疆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什么是消费大维权机制?
  答:新疆消费大维权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消协牵头发挥理事单位作用,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维权的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目前,按照自治区消费维权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由五家渠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了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商、质监、旅游、卫生等多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制定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消费侵权案件等,构建消费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群众参与、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
  问:为什么要推行消费大维权机制?
  答:消费维权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涵盖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两大基本关系,关系到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民生工程。建立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是为了推动12315服务平台与其他部门公共服务平台的协作配合,推进行政调解、消协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五家渠市是新疆建设兵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场职工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弱、依法维权能力弱,经营者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弱,更需要推进消费大维权机制建设。
  问:消费大维权工作是如何部署的?
  答: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应用。以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应用为抓手,发挥消费纠纷和案件联合解决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化整体水平。及时跟踪消费热点,扎实开展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加大对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监督力度。继续引导经营者推行商品无理由退换货诚信服务制度。扎实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扩大12315“五进”工作覆盖面,探索诉调对接、异地投诉调解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
  问: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提高消费维权人员能力素质是关键因素。你们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开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新局面,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监管维权队伍。要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消费大维权协调配合能力;着力提升消费维权预警防范和源头治理能力,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制定应对措施,完善督办、协办、衔接机制,增强合力维权的针对性、准确性,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问:今年,五家渠市工商局消保维权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是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大力强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平台等渠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和消费热点信息,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加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进一步推进12315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和12315“五进”工作,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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