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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赔偿两业主各1万元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 余知都)因物业管理公司错发钥匙,业主匆忙中将邻居的房子装修(详见本报5月6日A4版《物业发错钥匙新房错被“装修”》)。该事件经本报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日前,记者获悉,经协商,两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互换住房,开发商赔偿两位业主各1万元,并负责办理转户手续和承担所有转户费用。
  今年3月5日,由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湖南省娄底市中欧阳光城18栋2104房业主王先生拿到的却是邻居2103房的钥匙,而先于几个月前收房的2103房业主老刘则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手中先期领走了2104房的钥匙,并将钥匙交由装修师傅把2104房按自己喜欢的风格装修了。事后,两位业主多次找物业公司理论,都希望要回自己的房屋,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物业公司虽然承认有错,但同时认为,业主互为邻居,房屋面积、户型和结构一致,没有带来任何损失,双方换房住即可,除了表示歉意外不愿赔偿。
  王先生随后到娄底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咨询。该中心负责人认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业主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该起事件尽管因物业公司错发钥匙引起,但业主仍然可以依合同找开发商处理。经协调,两位业主最终与开发商达成上述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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