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平安虚增166笔车险保费被罚
作者:刘玉日


    ■刘玉日
  发生车险赔案,下一年度保险费上涨是行业惯例。然而,有保险公司却用这一规则来蒙投保人。近日,江苏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虚增166笔车险保费被罚20万元,相关负责人马某也受到警告和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保监罚〔2013〕10号行政处罚书称,2012年1-9月,平安财险江苏分公 司 承 保 保 单 号 为110070119000435695**等166笔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时,使用了“以往保险年度索赔记录”系数1.3进行费率浮动。这一系数是车辆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费率浮动系数。然而,苏州保监局调查发现,上述车辆上年都没有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据悉,上述保单涉及签单保费62.24万元。而在马某任职的2-9月间,上述违法行为涉及机动车辆保险业务130笔,涉及签单保费46.06万元。
  江苏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改正,并决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险理赔专家程华清律师就此提醒消费者,关注车险理赔记录,及时核对出险次数和赔款金额,防止车险保费“被上浮”。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服务·理财】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平安虚增166笔车险保费被罚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