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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房再验房 业主不答应
作者: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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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万豪君悦府
◆【被投诉对象】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诉主题】强制业主先收房再验房◆【投诉人】业主陈先生等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文/摄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多位消费者向本报反映,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万豪君悦府三期工程在建设尚未竣工,室内燃气管道存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提供房屋验收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就下发通知让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并强制业主先收房再验房。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强制收房没商量

  “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啊!”济南万豪君悦府三期4号楼业主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是在2012年2月18日,为了结婚尽快住进新房,签字同意收房的,“当时也没考虑太多其他问题,因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称《竣工验收备案表》正在办理,让我不要有什么顾虑。后来才发现房子的手续不全,到现在过去一年多了也没能住进去”。
  记者了解到,像陈先生一样遭遇“签字同意收房却又无房可住”情况的业主并不在少数。“我们大部分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写的是2012年10月28日交房,至今为止已延期交房好几个月了,开发商还在继续施工,我们怎么收房啊!”一位业主对记者如是说。
  记者从业主提供的合同上发现,其第九条“关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标明:“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开发商催着让我们签字收房的真正目的,就是不想按合同约定支付我们相应的延期交房违约金。”一位业主说。

燃气管道横穿客厅

  令业主们感到更为气愤的是,万豪君悦府三期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在一份由业主提供的“万豪君悦府交房前存在问题概述”的材料中写道:“燃气管道横穿客厅或卧室,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电梯与合同约定不一样;走廊、电梯、吊顶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不合格现象如墙线不齐等。”
  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开发商发出通告,定于今年2月19日到21日交房,且规定如果业主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则视为该房屋已正式交付,所有责任均由业主自行承担,并强制要求业主必须先收房再验房。
  日前,记者和部分业主来到尚未竣工的万豪君悦府。在三期工程的C1、C2两个户型中,记者发现,燃气管道设计施工正是从阳台经过卧室和客厅,燃气管道悬于客厅半空且距离取暖管道较近。“不是我们不想收房,而是现在根本达不到收房的标准,开发商就强行让我们收房。”业主党先生表示:“反正我是宁愿不用天然气,也不能让家里多根炸药管。”
  业主史先生表示,开发商在无法提供房屋验收必须具备的“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文件,以及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各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强行让业主签字收房,他们不能接受,将依法维权到底。

拒不出示验收文件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豪君悦府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三期工程延期交房主要原因是工程没有竣工,但现已具备交房条件,只有4、5、6、7号楼部分窗户需要改动一下,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记者询问该工程是否具有房屋验收必须具备的“三书一证一表”,工作人员表示“都有,只是还没有给业主看,业主必须先签字再验房,之后我们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统一整改”。记者提出想看一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作人员以“不方便”为由,予以拒绝。
  业主党先生对记者说,他是今年3月16日办理的交房手续,当时他向开发商要《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始终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故而业主怀疑开发商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暖通空调专业相关人员表示,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是无色无味的可燃气体,甲烷在空气中体积浓度在5%-15%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不管是《住宅设计规范》还是《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均明确规定严禁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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