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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消费纠纷实现跨区县调解
作者:杜慧 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杜慧 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积极构建多元无缝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市消保委、市工商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消费纠纷调解专家库,对重大、复杂、疑难消费纠纷,实行跨区县专家联合调解处理。其调解范围包括: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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