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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存单变保单消费者获赔千元
作者:蒋耀锋 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蒋耀锋 记者 刘文新)重庆长寿区邻封镇的杨女士,5年前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长寿支行存款,却被忽悠购买了一份重庆一家保险公司的“鸿丰”分红保险,谁知5年之后,其收益还不如银行利息。经长寿区消委会调解,保险公司赔偿消费者1000元,并责令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8年6月2日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长寿支行(原长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10000元的存款,准备存3年定期,银行工作人员却热情地向她推荐一款5年期的、由重庆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鸿丰”分红保险,说这个保险利息比存银行的利息高得多,而且还有分红。杨女士文化程度不高,也搞不清楚保险与存款之间的差别,觉得既然银行都说好,那肯定就是好的了。因此她在银行工作人员提交的保单上签了字。
  杨女士回家后,她的儿子刘某知道存款单被忽悠成了保险单后,坚决反对,第二天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退保。银行工作人员说,现在杨女士签字了,等于合同生效了,要退的话,要扣这个税、那个费的,额度很高,很不划算。无奈之下,杨女士一家人只有忍受、等待。
  等到今年6月,终于过了5年的保险期。然而,出乎杨女士一家意外的是,除了本金之外,其收益只有1248.65元,与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的相差太大。杨女士儿子刘某计算了一下,2008年5年期整存整取的利息,金额应为2915.25元,二者相差上千元,感觉上当受骗,一气之下,投诉到长寿区消委会及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记者站。
  长寿区消委会调查得知,杨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长寿支行有误导、诱骗之嫌。6月27日,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1.由保险公司赔偿消费者杨女士现金1000元;2.银行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操作规程,清理网点服务项目,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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