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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手机无法使用 退货
作者:龙和平 黄洪林 朱海


  本报南昌讯(龙和平 黄洪林 记者 朱海)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网购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6月19日,高安市消费者吴女士在某网站订购了一部售价380元的手机,对方承诺货到付款。几天后,快递员就将手机送到了吴女士家。吴女士提出开箱验货,快递员要求“先付款后验货,货有瑕疵可与网站联系退货或调换”。无奈,吴女士付了货款,打开包装后,发现手机无法启动。吴女士拨打网站的客服电话,对方解释“包裹寄错了”,并承诺尽快再寄出一部新手机。吴女士等了好几天,新手机却一直杳无音讯。吴女士再次拨打客服电话,无法接通。吴女士向高安市工商局申诉。
  工商人员受理申诉后,立即与高安市邮政局取得联系,并告知订单号。所幸,由于款项尚未划拨给卖家,邮政部门当即将货款退还给了吴女士,并将手机退回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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