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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局局长白永明
作者: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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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人员走访企业

■本报记者 刘传江文/摄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局牢固树立黑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融入求发展、开放办工商”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强力推进绥化工商“服务品牌、执法品牌、形象品牌”三大品牌建设,不断优化工作职能,升级创新服务方法,各项工作效果凸显。2012年,绥化市工商局被评为黑龙江省工商机关先进集体、绥化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近日,记者采访了绥化市工商局局长白永明。
  问:绥化市工商局如何加大向地方融入力度?
  答:近年来,我们着眼市委、市政府建设全省一流的现代化大农业和全省一流的产业园区的战略方向,想政府之所想,帮企业之所求,急群众之所盼,强工商之所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找准切入点、落脚点,切实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对工业服务和对农业服务100%双覆盖。在服务大产业大项目建设方面,我们在全市1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红盾助推服务站,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了分局,实行驻站式、指导式服务,专门负责企业扩建、增资转型、商标战略、年检登记、合同指导、维权保护等各项助企工作;在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上,我们在全系统建立了60支红盾支农服务队,辐射全市162个乡(镇),在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了11个红盾护农服务站,实行机动式、预约式服务,专门负责支农服务供给、惠农政策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农资案件查办和消费维权处理等各项涉农工作。目前,共帮助农民解决注册登记、农业订单、消费维权等问题585个,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各类困难221个。
  问:为提高工作效能,绥化市工商局在监管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们始终秉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理念,把监管执法的重点向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和百姓切身利益的领域倾斜,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在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执法领域拓宽上下功夫。按照“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标,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拓宽执法领域,敢打硬仗、敢为人先,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权威。今年截至目前,共查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3起,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商业贿赂案件1起。其中查处某县殡仪馆强行搭售骨灰盒的限制竞争行为,案值30余万元,在社会上取得了热烈反响。二是在大要案查办上下功夫。从涉及百姓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入手,将执法办案的重点放在查处有影响力和威慑力的大要案上。今年年初以来,全系统共查办万元以上案件90起,5万元以上案件4起,10万元以上案件1起。三是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制发了《绥化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案卷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整改提高与注重实效有效衔接。今年年初以来,共审核一般程序案件1438件,简易程序备案14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问:在队伍建设方面,绥化市工商局是怎样营造积极向上工作氛围的?
  答:一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践锻炼,提高了市县两级班子驾驭全局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及应急事件的能力。二是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已选派32名干部赴省局培训学习,切实提升了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改变文风会风和作风,在系统内树立了新风。
  问:在创新发展上,绥化市工商局有哪些好的经验和作法?
  答: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绥化市农区实际,把创新服务的突破口率先选在支持“三农”发展上,并在全省实现了“两个第一”:一是培育农村新兴经营主体,登记全省第一家家庭农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后,我们认真研究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积极引导种养殖大户开办家庭农场,做农民致富的“领头雁”。在了解到绥棱县农民马兆力种养殖规模大、效果好,并有兴办家庭农场意愿后,我两次带队赴实地调研、指导,并于4月15日上门为其颁发了“大力家庭农场”营业执照。二是创新农业发展模式,登记全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我们开展了“融入群众、走基层”活动,主动深入乡镇企业进行指导,在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后,帮助北林区新天地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做好了组建联合社的相关准备工作,并于4月17日为其颁发了营业执照。该社成立后,土地利用率、抵抗风险能力和经济效益都有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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