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白树友 记者周余涛)针对近期有部分导游向游客推销商品的行为,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通知,严禁导游人员向游客兜售物品,并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法规的导游人员和旅行社将予以严肃处理。
据介绍,通知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扣除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