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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管理
6家客运站出台措施整改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针对辽宁省消协对省内部分客运站和长途客运线路进行监督体察所发现的问题,辽宁省交通厅非常重视。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召集相关部门、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负责人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要求相关客运站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客运站管理的通知》。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快速汽车客运站对售票用语进行了调整,统一规范为“X元一张,含两元保险,保险自愿购买,购买保险请出示身份证”,并公示了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展“微笑之星”评比活动,由考核小组对站务员微笑服务现场考核,提高服务水平;经与银行沟通,目前站内ATM机设备已能正常使用;经与自动售票机厂家沟通,争取售票机能尽快正常使用。
  抚顺长途客运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针对“候车室温度很高,通风状况差”的情况,立即与空调厂家联系,抓紧时间修复,同时购置两台饮水机摆放在候车厅;对站务员加强服务态度监督考察,将考评结果作为月末奖金分配依据,克服站务员服务态度倦怠情况,让旅客感受到文明的温馨服务。
  沈阳SK客运站联合驻站派出所、运管所和街道办城管科,对站前“喊客”行为进行了整治。盘锦客运站取缔小商贩上车售卖商品行为,同时安排人员引导旅客持有效客票进入候车室购买商品。鞍山客运站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三优、三化”标准对站务员进行培训,并对外公布客运站承诺制服务相关内容。
  沈阳长客总站要求站内专职保洁员人不离清扫区域、手不离清扫工具,并在候车厅连续播放环境卫生常识,保证站区卫生状况良好,同时,在节假日及客流高峰期摆放临时候车座椅。
  据悉,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市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对辖区客运站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相关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客运站监管;重点强化客运站严格执行票价标准,加强服务设施维护管理,保持重点区域清洁卫生,配合工商机关加强站内商品价格管理,对站务人员和司乘人员教育培训,严把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客运班车管理,做到车身整洁,确保无闲杂人上车,车厢内公示内容规范;要求各市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客运站周边秩序的监管力度,对“喊客”、拉客以及站外上车等行为加强治理,全力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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