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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消委”推动“大维权”
——访重庆市工商局合川区分局局长刘洪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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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在工作中。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文/摄
  重庆市工商局合川区分局通过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队、成立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建立消费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等举措,形成“大消委”格局,达到“大维权”效能,推动维权社会化,效果显著。自2011年以来,该局共受理举报、申诉1431件,调解成功1051件,调解率达97.8%,接受咨询589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2.82万元。近日,记者采访了合川区工商分局局长刘洪。
  为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壮大维权力量,调动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事业的积极性,合川区工商分局携手共青团合川区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今年3月率先在重庆组建了“消费维权大学生志愿服务队”。
  “合川区有西南大学育才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等7所高校,共有大学生近10万人,这既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更是一支重要的维权力量。”刘洪说。
  据介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制订了相应的章程、制度,招募了200名大学生志愿者,协助消委会开展消费教育、消费体验、宣传法律法规。今年3·15期间,志愿者协助消委会开展消费调查,并提供商品及法律咨询服务,受到消费者好评。5月,合川城区4个消委会分会设立“大学生志愿者消费维权服务岗”,志愿者协助消委会成功调解18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6月,大学生志愿者发起“消费知识转一转”微博宣传及“远离传销、共创和谐”活动,效果显著。
  刘洪告诉记者,过去,金融、保险领域经常出现银行存单变保单等纠纷,消费者多次呼吁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为改变这种局面,维护金融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川区消委会于今年年初成立了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组建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专家组,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单位设立投诉站,宣传金融知识,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2012年,合川区消委会组织开展了银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共收到投诉及建议60多件,主要涉及强制办卡、误导理财、收费不透明、窗口太少等7个方面的问题。消委会将收集到的问题向9家银行机构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建议。9家银行机构承诺将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消费者对这次评议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银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
  2011年,合川区工商分局、区消委会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消费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构筑了人民调解、司法裁决共同发力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使消费调解案件具备了诉讼审理的严肃性及威慑力。截至目前,该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审理了5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今年5月初,合川区工商分局陆续接到涞滩、龙市两镇数十位村民的申诉,称他们购买的过磷酸钙化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玉米作物生长缓慢,减产严重,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合川区工商分局考虑到是群体申诉,又涉及农资产品,非常重视,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请来法院、质监、农业等部门人员,参与调查与调解。经调解,经销商召回了问题产品。合川区工商分局代区政府拟定了处置方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大消委”格局,让“大维权”形成合力,合川区工商分局充分发挥公安、物价、质监等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与力量。2012年5月,大石镇消费者夏某花6000多元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收看节目时,屏幕突然出现裂痕。生产厂家鉴定结果为“屏裂属人为损坏,不予赔偿”。夏某向合川区消委会大石分会投诉。该分会组织了4次调解,双方仍是各执己见。
  合川区工商分局联系合川区公安局刑侦技术部门,申请做痕迹鉴定。2012年11月,合川区公安局刑侦技术大队给出的痕迹鉴定结论为“无接触性痕迹”,证明电视机屏幕爆裂时,人与电视机没有发生接触,屏幕爆裂非人为损坏。今年4月,合川区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第五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一台同型号新电视机。
  刘洪介绍说,合川区工商分局还十分注重依托社会力量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及“一会两站”的建设,目前共有消委会分会15个,“两站”388个,实现了消费维权网络的无缝对接及全天候、全方位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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