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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部分工作人员
驾快艇偷鱼煞风景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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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吉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位于长春市高新区北区西南部,是一个由国家林业局命名,并被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公园。该公园总投资30亿元,2012年7月开园以来,因其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然而,今年国庆节前夕,本报吉林记者站先后两次接到游客举报,反映该湿地公园存在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公然驾着快艇在湿地内湖泊捕鱼的情况。日前,本报记者在该公园暗访时,现场目睹了其工作人员驾快艇偷鱼的全过程。
  9月30日,秋高气爽,晴空万里。由于即将迎来国庆节,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内游人如织。12时20分,一艘红白相间的快艇划破碧波,载着3名工作人员(一人腰别对讲机)飞快地驶进一号临湖别墅前面的湖泊中。
  刚开始时,岸边的游人并没有在意,以为是公园管理人员例行巡逻。过了几分钟,这艘艇身喷着“01”字样的快艇停在了湖泊的中心位置。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3名工作人员竟然在湖中拉出一条长长的渔网(如图所示),随着渔网的不断收起,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被挂了上来。收完网后,一名工作人员回身取来大号的黑色塑料袋,将鱼迅速装入袋中。也许是做贼心虚,快艇快速地离去时,一名工作人员不时紧张地回头张望。
  几十名游客目睹了上述场景,大家纷纷表示愤慨。游客刘先生气愤地说:“国家投入巨额资金打造湿地公园,目的就是给城市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环境,没想到公园管理人员竟然驾着快艇来偷鱼。”摄影爱好者张女士说:“这样的场面确实是大煞风景,不仅影响了公园的形象,也影响了长春市的城市形象。”
  为了保护该湿地的自然景观和环境,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在入口处设置的管理公告中明确规定,禁止捕捉、恐吓、伤害动物。针对公园工作人员驾快艇捕鱼一事,10月8日上午,记者与公园管理方——长春新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在看到记者发送的现场图片后,10月9日,一位自称是该公司经营部主管的人拨打了记者的电话,称“经核实,快艇确实是湿地公园的,但那不是偷鱼。因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检测水质的需要,公园工作人员当天不仅取了水样,还抓了几条鱼送检”。
  10月10日,记者就郑先生的回复采访了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得知该所近期并未对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的水质及鱼类进行过检测。
  10月11日,长春高新区北区管委会主任马骥听记者介绍了上述调查情况后表示,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是长春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项目,在公园湖中捕鱼是绝对不允许的。他当场表示,将责成有关方面展开进一步调查。
  10月14日,长春新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姚远到本报吉林记者站介绍了有关调查情况。据其介绍,事发当日,3名公园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快艇到湖中偷鱼,目的是为了“改善伙食”。“公司将对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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