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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劝退重在警示
作者:李永钧


    ■李永钧

  继工信部下发 《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后,近日工信部又发布了首批公示企业名单。首批共有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抚顺金信客车有限公司、扬州新亚车辆有限公司等48家车企。进入这一名单,意味着企业在整顿期过后,如果依然无法通过相关考核,将被“劝退”。
  特别公示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这其实就是向上榜的48户汽车企业亮了黄牌,而不是直接红牌罚下。本次公布的汽车劝退企业名单,在给这些上榜的汽车企业提出警示的同时,也给这些企业留下了缓冲期。根据工信部的要求,如果能够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考核标准,就有希望再度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并从车企劝退名单中退出。
  虽然从工信部的表态看,这些上榜企业在理论上还存在 “复活”的可能,但由于很多上榜的车企已经失去造血能力,因此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通过考核的可能性较小,绝大部分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在这10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生存十分困难,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兼并重组的主要阻力之一。早在多年前,我国就已经提出做大做强汽车行业的口号,早些时候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就将汽车业列为九大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的第一位,并提出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要从2010年的82.2%提升至90%。为力促落后汽车企业逐步退出,我国汽车产业集中力度进一步提升,去年工信部下发《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此次发布车企劝退名单。政策如此密集出台,都是为了加快汽车行业的并购重组。
  不难看出,此次车业劝退公示的警示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首批公示劝退企业名单仅48户,在1300家汽车企业中占的比例过小;因此在短期内难以推动汽车产业的大规模兼并重组。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从长远看,随着越来越多的停产或半停产的落后企业相继从行业中退出,我国汽车产业的集中程度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兼并重组的步伐将会大大提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此多“经营不良”企业的存在,不仅极大地浪费了生产资源,也不利于中国汽车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笔者认为,对于这部分被边缘化的汽车企业,即使收购后可以拥有一个壳资源,但同时面临的经营负担和风险也不小,因此兼并重组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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