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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茅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
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作者:田珍祥 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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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张茅(中)在发布会上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情况。

本报记者 郝军/摄

  本报讯(记者 田珍祥)11月 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发布会,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张茅表示,国务院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
  这一重要举措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举措;从优化营商环境来看,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从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来看,能够对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建设上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张茅表示,这次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把创业的成本降到最低。
  谈及“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张茅表示,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目的是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的年检制度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在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方面,张茅指出,这次注册登记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既要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方便企业的注册登记。同时,也要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需要、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
  在回答如何保证能够进行“严管”的问题时,张茅表示,主要从四个方面: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二是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张茅同时强调,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扩大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我们多年来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
  张茅表示,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让这项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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