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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清理整顿旅游市场“四黑”行为
作者:杨彪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杨彪 记者顾艳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于日前制定下发《关于服务支持我区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旅游市场中“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等不规范的旅游经营行为,同时加大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促进广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广西以旅游资源丰富闻名国内外。为做大旅游产业,今年广西选择部分县(市)进行资金扶持,欲将其打造成特色旅游名县(市、区)。但在旅游行业及部分旅游城市中,不规范的旅游经营行为依然存在,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个人,就可以打着旅行社的招牌,开起旅游中介服务公司。部分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使用模糊、近似的字眼隐瞒重要事实和信息,诱骗消费者签订并履行合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区工商局在《意见》中要求,各市工商局要重点对以“咨询服务”名义挂靠从事旅游中介服务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无证照和“挂靠”超范围经营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并配合旅游主管部门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签订和履行旅游合同,对经营者利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违法行为,一律给予严查惩处。
  广西区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广西已经在一些重点景区、景点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随着《意见》的实施,广西将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景点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以方便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同时利用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布有关旅游服务申诉举报等方面的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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