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出实招
——访山东省宁阳县工商局局长张志洁
作者:刘露 尹训银
图片


    张志洁(中)与同事研讨工作。

■刘露本报记者 尹训银 文/摄
  2011年至2013年,山东省宁阳县工商局围绕“强局精所”目标,充分发扬“人一我百,只争朝夕”的宁阳工商精神,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拼搏创新,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连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3次蝉联行政执法部门半年行评第一名,并在全县推广交流了工商局的经验做法。近日,记者采访了宁阳县工商局局长张志洁。
  问:近年来,工商机关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宁阳、工商保驾护航”的理念,以服务发展软环境确定部门工作的方向坐标,精心打造县域重商亲商的经济集聚区。按照便捷高效、非禁即入、宽进严管的原则,连续3年制定实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文件累计56份;在全系统所有登记窗口践行“工商企业一家人,办事不用找熟人”的服务承诺,推行“加减乘除”工作法;在基层所全面推行与乡镇招商办联合办公模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县重点项目上门办公,全程陪伴;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利用“三押一推”业务解决融资难题。
  问:工商机关在充分发挥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答:我们满怀对企业的真心、真诚和真情,连续3年组织开展走基层访企业活动,为企业送去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带回企业诉求、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3年来共走访企业1256家。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我们把发展农村经济主体和订单农业作为突破口,采取政策惠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主体,现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549个。本着“农民合作社建到哪里,订单农业就推广到哪里,合同帮农措施就落实到哪里”的原则,引导农民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之路,全县订单农业合作社现有430家,占合作社总数的90%以上,农业订单种植户10.3万户。工商机关到企业、到田间指导签订农业订单8.2万份,年户均增收2700元。
  问: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如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答:我们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社会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工程覆盖面,在全县已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567个;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共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新模式,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上下联动、方便快捷的投诉维权网络,形成了地方政府支持、工商牵头、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去年,我们在金彩山酒业试点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指导建立投诉和解办公室,效果良好。今年5月,针对媒体曝光的假羊肉事件风波,工商机关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检查了县内各羊肉批发零售业户,在县电视台“民生聚光灯”栏目发布了羊肉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
  问:宁阳县工商局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2011年,我们确定了内挖潜力,外借智力,向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要效益的工作思路,与北京明德经纶管理科学研究院合作,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分3批对全局162名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军事化封闭集训。开展了“找亮点,树自信;找问题,自改进;找差距,争进位”的“三找”活动;自主开发设计了“远程网络学习共享系统”;开设“每周讲堂”和“工商论坛”,为各岗位人员提供“菜单式”培训;重点抓好3个基地建设:综合业务提升基地、挂职锻炼基地、学习提升基地;研究制定工作创新奖励意见,设立10万元创新奖励基金等。创建活动达到了目标丰富完善、精神风貌脱胎换骨、队伍形象充分彰显的队伍建设目标。
  今年年初,我们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目标任务,深化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县局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导组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一督查一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由我局自主研发的绩效考核体系已投入使用,发挥出了绩效考核撬动工作创新和激发工作活力的杠杆作用。
  问:未来,宁阳县工商局在服务经济、维护市场环境方面将着力做好哪些工作?
  答:面对新一轮的竞相发展热潮,工商机关更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我们将坚持主题主线,紧贴转调大局,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宁阳作出新贡献。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出实招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