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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县“七规范”公示制助推消费维权
作者:刘文新 杜鹃


  本报重庆讯(杜鹃 记者刘文新)记者近日获悉,重庆市巫溪县工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近7000家经营单位推行“七规范”公示制度,极大方便了消费者投诉维权。今年1-11月,巫溪县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90件,比去年同期的69件增长了1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据了解,巫溪县工商局、县消委会从2012年8月开始,在全县近7000家经营单位推行“七规范”公示制度,要求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主体资格、经营者承诺、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级、执法监管巡查、消费维权申诉举报、执法监管部门等七项信息,方便消费者投诉及工商机关的市场监管,效果显著。
  今年7月,消费者黄某购买的一台饮水机不制冷,由于已过质保期,经销商拒绝维修。黄某看到经销商门口挂着“七规范”公示牌,上有消委会的投诉电话。黄某电话投诉后,经消委会调解,经销商最终免费为消费者修好了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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