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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组织工商人员学习新《消法》
作者:薛庆元 谢红 张玲玲


  本报南京讯(谢红 张玲玲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工商局、区消费者协会组织148名工商人员,进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旨在做好新旧《消法》衔接工作,提高工商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本次培训重点分析了新《消法》中的亮点:个人信息权纳入保护范畴;网购纳入保护范畴;欺诈赔偿退一赔三;耐用商品、装饰、装修等举证责任倒置;对缺陷商品的召回上升为国家法律;赋予消协代为诉讼的权利;金融服务纳入《消法》保护范畴等。下一步,淮阴区消协将联合工商机关深入学习宣传新《消法》,探索建立相关维权机制,充分运用好新《消法》赋予的行政职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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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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