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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查处一起无照经营小家电案件
作者:游梅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游梅 记者周余涛)为获取利益,一伙销售人员每天早晨6点至8点,以散发小礼品为噱头,向中老年人销售小家电,售后立即离开,不见踪影。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查处了这一无照流动销售小家电违法行为。
  日前,大荔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高明镇农村,每天早晨6点至8点,有人以散发小礼品吸引中老年人,鼓吹其销售的小家电质量优秀,售后服务完善,快速销售商品后立即离开,在另一地重新开始销售。购买小家电的人按照其提供的电话联系,发现售后服务地址是假的。
  次日早晨7点左右,工商人员在高明镇发现了这伙销售小家电的人员,经调查询问,确认属于无照经营。工商人员通过电话与该批小家电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取得联系,确认生产厂家资质合法。
  经过法规知识宣传和学习,销售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一定危害。工商人员将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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