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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电脑“表里不一”赔偿
作者:李吉华 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李吉华 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1月,张先生花2999元在某网站购买了一台台式电脑,使用不到一个月,电脑经常出现死机、蓝屏现象。张先生找到一家电脑经销店检查电脑。经销商检查了电脑后,称该电脑配置低,质量不好,提出可以用这台电脑置换,只需300元就能买下网上售价3000多元的品牌电脑。随后,经销商打开网页让张先生查看,张先生果然发现该型号电脑网上售价3199元。在确认与网上产品是同一型号后,张先生交300元置换了该电脑。
  用了一段时间,张先生发现新电脑不如原来的速度快,而且机箱声音很大。张先生找来同事查看,发现机箱里的配置和机箱上所标注的该型号品牌机不符。张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换回自己的电脑,对方却说那台电脑已经卖掉了。无奈之下,张先生向禹城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对经销商打着“置换”幌子的欺骗行为进行了批评。经多次调解,张先生退回置换的电脑,经销商赔偿张先生共计3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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