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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O”号牌全部换发普通民用牌照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 王文郁)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从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厅决定彻底取消“辽O”号牌,全部换发为普通民用牌照。
  据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吴宗琪介绍,“O”牌是1995年公安部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统一核发的公安机关专用的号牌。辽宁省“辽O”号牌自1995年开始使用至今已有18年。但是,在使用“辽O”号牌过程中,少数单位管理不规范、把关不严,出现了部分“辽O”号牌车辆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个别“辽O”号牌车辆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公安机关的形象,对政法机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针对“辽O”号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决定彻底取消“辽O”号牌,全部换发为普通民用牌照。
  据悉,从2013年12月27日到2014年1月31日,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对全省所有“辽O”号牌车辆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打印全省各市“辽O”牌照车辆台账,并下发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各市公安局对本辖区“辽O”牌照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并与台账比对。从2014年2月1日到2月28日,完成“辽O”号牌的换发工作。
  吴宗琪强调,“辽O”号牌换发普通民用号牌,将一律使用现有号牌资源,同社会车辆一样,通过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确定号牌号码。从2014年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辽O”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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