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王女士:
2013年10月,我在某摄影店拍摄婚纱照。拍摄婚纱照之前,我与摄影店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婚纱照相册是18英寸、16英寸、12英寸各一本。后来,我把婚纱照成品取回来,发现相册是18英寸的一本,14英寸的一本,12英寸的一本。我咨询摄影店负责人,对方称因为14英寸不好听,所以跟客人说是16英寸,实际上工厂是做成14英寸的,还说整个行业都是这样的。我觉得这是一种欺骗行为。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
本版答复: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可根据协议要求摄影店做出补救措施。建议消费者先与摄影店协商,协商不行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覃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