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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试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作者:占春华 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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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浙江省杭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以高新区(滨江)为试点,积极推进,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最大限度降低改革风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那么,这次改革究竟改些什么?又将给普通办事群众带来何种影响?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工商局给出了答案。

■占春华 本报记者 郑铁峰

●亮点一
降低门槛
“宽进”激发活力

  据介绍,在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降低门槛”成为关键词。放宽注册资本条件、先照后证、名称核准不重名、简化住所登记等各项措施的出台,都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其中,尤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最为引人注目。
  在现行的工商登记过程中,依照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公司在筹备设立时必须准备两笔资金:一笔是作为筹备公司设立的启动资金,用于租赁场地、购置办公设备、筹办公司开业等费用;另一笔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用于存放银行,且不得动用。这无形中提高了公司设立的资金门槛,降低了资本利用率,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而且,现行注册资本制度导致公司出资形式范围小、渠道少,非货币出资手续繁、费用高,资本运作效率低、不灵活。注册资本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诱发“两虚一逃”(《公司法》中所指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和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等3种违法行为,记者注)的大量发生。更为严重的是,“注册资本信用”泡沫无法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交易安全和诚信体系的建立。
  改革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将根据自愿原则,保留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认缴制和实缴制双轨并行。有助于积极破解注册资本存在的“玻璃门”等难题,降低企业进入市场成本“门槛”,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疏导“两虚一逃”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发展、社会信用建设提供新的动力。

●亮点二
优化审批
“效能”提升服务

  据了解,在现有的工商登记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共计297项。在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杭州市工商局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前置审批54项予以保留外,其余243项前置审批均改为后置审批,实现“先照后证”。通过整合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畅通审批渠道,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原本,企业登记、广告审批、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拍卖备案、格式合同备案等工商审批事项,因属不同处(科)室管辖而散落分布在不同楼层,导致办事群众常常因搞不清楚具体责任处室而跑错层、找错门。在此次改革中,通过工商机关内部审批职能系统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将原本分布在各个楼层的审批事项集中到审批窗口,实现“一厅受理”,让办事人员少跑冤枉路、回头路,大大方便群众办事;下放基层审批权限、推行“局所登记一体化”,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方便办事群众就近办照,免去远途来回奔波之苦。
  同时,通过简化审批流程、畅通审批渠道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限,简单事项实行审核合一制,当天由受理人审查批准,一般事项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查批准,复杂事项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查批准;推动“五证一章联发”,一次申请,实行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统计、公安部门同步核发相应证章。

●亮点三
信息公示
“严管”强化监督

  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门槛”的降低也意味着后续的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为此,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应运而生。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就是通过公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探索综合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企业自律自治,强化社会监督和部门协同监管,真正实现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多方位的“严管”。与企业年检制度相比,企业不再需要每年一次到工商机关递交纸制年检材料,只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互联网上报需要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即可。除特殊监管的重点企业,一般企业不再需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同时,工商机关还通过设置经营异常名录,制约企业不提交或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通过建立年度抽查监管制度,提高企业年报信息责任,查处企业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减少违法企业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对他人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更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共享监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等,落实“宽进严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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