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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市购新手机无法使用工商调解商家退款
作者:赵江 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赵江 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湾龙乡中学的刘春玲同学,把一面写有“依法维权、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梅河口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对12315中心快速调解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介绍,2013年11月底,刘春玲以500元的价格,在市里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购买时,营业员在柜台前为其当场演示,手机各项功能正常。回家使用时却无法开机,刘春玲以为是电池没电,进行充电时发现该手机无法充电。刘春玲多次找到手机店要求退换,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退换。刘春玲向12315中心申诉。
  工商人员与手机店经营者沟通,经耐心调解,经营者答应了刘春玲的要求,无条件全额向其退还了购手机款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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