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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积极推进学习宣传新《消法》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组织学习和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法》公布后,青浦区消保委秘书处高度重视对新《消法》的学习和全面掌握,通过与修改前的《消法》对比,梳理出重点和亮点,如消费者7天内享有的无条件退货权、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担责、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明确霸王条款内容无效等,并进行归纳整理,便于学习和宣传。针对新《消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有效预案,将结合3·15系列宣传活动,分别从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学习力度、深化实施力度加以全面地宣传贯彻实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青浦区消保委将通过消费维权联络点、维权志愿者、联网企业等基层平台进一步广泛宣传,指导企业对照新《消法》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运用新《消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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