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董彦 记者李洪涛)“工商部门处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沿,应该发挥商标广告管理等监管职能作用,助推农业产业化建设。”吉林省和龙市工商局局长金红久面对记者的采访如是说。近年来,该局实施“品牌助农”战略,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据介绍,该局按照“公司+农户+商标”的模式,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农产品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知识,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商标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提高农民品牌意识,引导广大农民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商标+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走“品牌兴农”之路。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的培育,积极参与商标取名、图案构思、申请注册到实际使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地系统指导和帮助。加大对“平岗”大米、“龙渊”辣椒、“仙女池”泡菜等和龙特色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和保护,选择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发展前景的农副产品商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支持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吉林省著名商标及延边州知名商标。同时,支持品牌农副产品争创延边州消费者喜爱商品,并努力推荐参评吉林省乃至全国消费者喜爱商品。积极引导广大农村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广告意识,指导行业组织有计划地对一些重点骨干企业营销管理进行广告促销培训,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和龙农副产品知名、著名品牌。
在实际运作中,和龙市工商局实施农副产品商标保护工程,对生产、加工品牌农副产品的企业与农民个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和帮助他们运用国家法律和工商法规,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企业、个人合法权益。对假冒重点品牌产品的名称、包装等违法行为,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办,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