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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三角架断裂,操作者空中跌落致残
工商调解伤者获补偿近10万元
作者:吴采平


    ■李鹏程本报记者 吴采平
  因升降机三角架断裂,正在操作升降机的张某从空中跌落,身负重伤。近日,在湖北省利川市工商局东城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升降机的经销商为张某补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0多万元。
  家住利川市柏杨坝镇的张某父子俩组建了一个建筑施工队,在利川市东城路某商店花2200元购买了一台“安塔”牌轻便式升降机,本想靠它养家糊口。去年7月13日,张某在利川市东城为一房东修建房屋,吊运建筑用砖块的过程中,因升降机三角架断裂,正在操作升降机的张某从10米高的三层楼顶摔到地上,致其腰3椎骨折,入院治疗1个月,花医疗费3.5万多元。这对21岁的张某来讲,犹如晴天霹雳,张某的父亲遂于7月14日向利川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投诉,希望从商家那里得到应有的补偿。
  接到投诉后,利川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立即派东城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张某购买升降机的商店,发现该店内还有5台“安塔”牌轻便式升降机待售,其合格证上标注的内容为:升降能力:400公斤,起吊高度:20米。经调查,张某所吊运的砖块重量及高度均在产品说明书范围内。经销商张经理随后赶到施工现场查看,并赴医院慰问了张某。福建省晋江市的升降机生产厂家也派律师到利川市了解情况,并协助处理赔偿等事宜。去年8月15日,恩施州某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张某伤残九级,后期拆除腰椎内固定物费用需1.2万元。
  张某的父亲向经销商张经理提出医疗费、误工损失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万余元的补偿要求。东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张某在施工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自身应负一定的责任,经销商所售升降机三角架断裂是导致张某受伤的主要原因,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除支付全部医疗费3.5万余元外,还一次性补偿张某各种损失9.3万元,退回张某的购物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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