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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里卖果蔬 便民?扰民?
作者:孔素芝 周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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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西安地铁二号线小寨站的果蔬售货点。

■孔素芝 本报记者 周余涛 文/摄

背景

  不久前,陕西西安市民刘先生发现,在该市地铁二号线个别站台的站厅内摆放了一个果蔬售货架,市民利用上下班的空余时间就可以顺带购买到新鲜的蔬菜水果。据了解,西安的地铁站目前仅有小寨站和市图书馆站设有果蔬售货架,今后还将选取行政中心、省体育场、北大街等8个站点作为销售点。不少市民认为此举为大家提供了方便,但也有市民指出,地铁站里设置果蔬售货架影响了行人通行,不利于发挥公共设施的本来职能。

●支持

服务便民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张宝通

  赞同地铁站开设果蔬售货架,因为不少市民的工作压力大、时间紧,没有太多精力放在逛街购物上。有些市民因为没有时间,要么一次性购买很多果蔬,要么不经常购买果蔬,现在地铁站内开设了果蔬售货架,市民刚好可以利用上下班时间,在地铁站内购买一些简单的食材和喜欢的水果。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地铁站内出售商品,一定要保护好地铁站内的环境卫生,因为地铁站内通风较差,应坚决杜绝售卖熟食,否则会引起乘客反感。

●反对

阻碍出行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王兴运
  
  不赞同地铁站内开设果蔬售货架及其他商业项目,因为地铁站不像火车站和机场需要长时间候车,它是一个快节奏的公共交通工具,就算在乘客较多的情况下,候车最多也就十几分钟,完全没有必要在地铁站内补给食物。而且地铁本来就是为提高出行效率所打造的,如果在地铁站内开设售卖点,就相当于在路口摆地摊一样,此例一开,久而久之就会因为售卖点较多而阻碍乘客出行,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制止。

影响环境
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 白树友

  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禁止任何人及单位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派发物品、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从事销售活动”等规定,不建议任何人及单位在地铁站内摆摊设点进行商品买卖行为。因为地铁站内有果蔬售货架等售卖行为,就会有乘客购买,多少会在地铁车厢内以及通道处丢弃果皮菜叶等垃圾,还会有乘客将购买的水果在车厢内食用,影响车厢环境。此外,还因为地铁站深处地下,一旦发生意外,这些售卖点都将会成为阻碍乘客逃生的绊脚石。

●话题调查

地铁站有了果蔬点

  近日,记者在西安地铁二号线小寨站的站厅层看到,一个1米多高的白色售货架分4层摆放了品种丰富的蔬菜和水果,包括西红柿、黄瓜、西兰花等十几种蔬菜以及草莓、苹果、橙子等二十几种水果。货架上的蔬菜水果全部明码标价,货架后面还放着储备蔬菜。
  一位正在挑选蔬菜的女士拿起两根包装好的广茄,看到标签上的价格为2.38元,连声表示价格“可以接受”。记者拿起一袋包装好的橙子,看到上面标明的售价为8元,打开包装查验,发现橙子非常新鲜。
  果蔬销售人员邱女士告诉记者,果蔬售货架开设以来非常受欢迎,尤其在晚上下班高峰期,前来购买的过路乘客非常多。“公司为了保持车站的干净整洁,事先将所有售卖的蔬菜和水果都进行了预包装,并且标好了售价,市民购买后可以直接将商品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或者使用公司提供的购买袋。”邱女士说。
  正在挑选草莓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一个人生活,平时不愿意专门去超市和菜市场买菜买水果,现在地铁站有了果蔬售货架,她正好可以在出地铁前顺手买些回家,非常方便。
  地铁乘客陶先生却持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地铁是为方便市民出行而设的,如果用来卖东西,不仅影响行人通过,还会在上下班高峰期造成安全隐患。乘客李女士也表示,在地铁站售卖果蔬,不是固定摊位,不能保证所购菜品的质量,不应该在地铁站售卖果蔬等商品。
  西安地铁物业开发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果蔬售货架项目由该公司与高陵县农业局共同发起的,销售的产品由高陵县农业局和高陵县中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提供。“为保证产品质量,我们每天会对销售的农产品在价格和质量上进行把关,确保不缺斤少两,并要求销售方对当天销售不完的果蔬下架回收。”陈先生介绍说,果蔬售货架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至于会不会在西安所有地铁站全面铺开,要看试运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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