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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县整治农机“霸王条款”
作者:陈庆 黄玉梅 朱海


  本报南昌讯(陈庆 黄玉梅记者朱海)江西省上高县工商局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整治农机“霸王条款”的专项行动,为即将到来的春耕生产保驾护航。据统计,在上高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农机经营户就已修改含有“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40余份,相关违法违规案件也正在处理之中。
  据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上高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共检查农机经营8户,检查农机“三包”凭证手册30份,其中27份“三包”凭证手册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内容。主要有:“本手册丢失不补”、“不持本册或证件不全者,均不享受‘三包’待遇”、“《‘三包’凭证》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收取折旧费后,可以办理退机手续”、“降价销售的处理品或用户签名同意不给予‘三包’”等。
  上高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我国《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上述“三包”凭证中的格式条款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发现的诸多问题,上高县工商局首先组织全县的农机经营户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合同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经营户提高懂法守法的意识。随后,给存在问题的农机生产厂家发函,要求他们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改“三包”有关条款;同时责令经营户电话通知购买了农机的消费者,主动修改“三包”凭证手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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