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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资溪县
“四个强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作者:黎国华 陈大华朱海


  本报南昌讯(黎国华 陈大华 记者朱海)革命老区江西省资溪县具有丰富的原生态旅游资源。针对这一特点,当地工商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做到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执法力度、长效机制建设“四个强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场执法工作,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首先是强化组织,领导到位。资溪县工商局专门成立了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主体登记、市场监管、广告巡查等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县局分管领导随组工作。同时,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实行绩效考评“一票否决”,确保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是强化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专门解读分析,不断加深执法人员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上街宣传、召开座谈会、向经营户散发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第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属地监管的优势,全面排查辖区内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按照前置条件核发营业执照,严格把好野生动物驯养的前置条件,规范好野生动物的驯养行为。同时,全面清理“涉野”户外违法广告,规范店名牌匾,整治“涉野”非法标识,从重查处在店名中擅自使用“野味”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健全和发挥覆盖城乡村镇的12315举报投诉网络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发现并查处“涉野”违法行为。仅2013年下半年以来,就对全县集贸市场进行了12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起,清理违法广告132条,责令拆除标有“野味”内容的广告招牌23块。
  最后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集贸市场这一重点区域,加强市场巡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坚决禁止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进入集贸市场;强化对市场开办者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增强责任意识,健全自律管理制度,确保集贸市场内不发生“涉野”违法经营行为;多方联动,与各林业、卫生等职能部门互通市场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力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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