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公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车改革后,一方面撬动了私人消费市场,使得原来没有购车的公务员不得不购买私人用车。另一方面,被取消的公务车进入私人消费市场。
由于公务车在公众心中有着“来路可靠”、“平时保养到位”等印象,吸引了各地市民关注的目光,但民众则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好便民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在进行公车拍卖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将车况、维修保养记录等公示出来,利于消费者竞拍。在一些机动车限购的城市,还应当考虑对拍卖公务车免除指标限制,利于国有资产保值。
同时,公车拍卖应该建立多层级的流通渠道,一些地方要鼓励二手车商与公车拍卖相对接,并对二手车流通渠道进行规范,这些都是公务车进入市场不可缺少的保障。 (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