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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应予重视


  银行存款莫名变成保险产品、办理信用卡后却因个人信息泄露频繁接到各种推销电话……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社科院发布的《上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指出,部分金融机构利用消费者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侵害消费者权益。
  报告数据显示,在对10个金融术语的测试中,没有一个被调研者能全部准确理解。消费者获得产品或服务信息渠道有限,风险意识薄弱,30.5%的消费者表示在诸多信息中最关心的是推出产品或服务机构的信誉和品牌,29.5%的消费者表示最关心的是收益,仅19.0%的消费者表示最关心的信息是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利用消费者重收益、轻风险的不良消费习惯,夸大投资收益,弱化投资风险提示,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进行消费,金融纠纷频出。
  专家建议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应根据新《消法》的规定,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细则,明确具体交易规范,切实加强建立完整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监督、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
———详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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