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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不开花不结荚消委会调解补偿3000元
作者:陈斌 吴采平


    ■陈斌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油菜种子纠纷,为农民挽回了3000元经济损失。
  今年4月3日,仙桃市陈场镇唐场村四组付必胜来到市消委会投诉称,他于去年9月份在陈场镇某农资门市部以4.5元/包购买了“皖油14”油菜种子230包,种植面积28亩。今年3月20日,付必胜发现油菜不开花不结荚,怀疑是油菜种子有质量问题,与经销商协商索赔无果,到消委会反映情况。
  消委会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找到种子经销商,查看经营主体资格和进、销货渠道、产品合格证等情况,未见异常。于是,便组织农业部门植保专家与当事双方到油菜地里调查,同时还查看了其他8户与付必胜种植同批次“皖油14”油菜种子的油菜,发现油菜长势良好。
  农业部门认为,付必胜种植的“皖油14”油菜种子之所以不开花不结荚,是油菜在长菜薹时施用了除草剂,导致油菜在生长中出现问题。而付必胜也承认,油菜地里确实施用了除草剂。但农资经销商销售种子时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没有说明“皖油14”油菜在长菜薹期间不能施用除草剂等农药。
  针对农户付必胜的受损情况和诉求,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民的损失,仙桃市消委会反复协调种子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最终对方同意给予付必胜3000元的经济补偿,付必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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