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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查询3次以上将收费
作者:钟毓


    ■钟毓
  自6月3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三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每年前两次免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为了保证征信系统对个人提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征信服务,本着覆盖成本的原则,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而且,此次收费是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唯一收费。除此之外,不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全国统一。值得注意的是,从明年开始,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
  据了解,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明确规定,本人有权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并且有权每年获得一定的免费查询机会,超过免费查询次数的将收取费用。例如,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全国性征信机构每年要免费向个人披露一次信用报告。香港《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规定,个人在被拒贷等特定条件下有权免费查询信用报告;其他情况下个人可向征信机构付费获取自己的信用报告。英国《数据保护法》规定,个人有权在支付合理费用之后向征信机构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目前,美国个人信用报告一般的市场价格为每份10美元~12美元(折合人民币62元~74元)不等。香港个人信用报告单次订购价格为每份245港币~265港币不等,英国个人信用报告单价一般约10英镑。
  据悉,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信用报告内容涵盖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最近两年被查询的详细和汇总记录;个人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目前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百万次。个人除了可在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外,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目前网络查询不限次、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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